平安证券客户实盘分享协议
甲方: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15楼(518048)
联系方式:4008866338
乙方:
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基于平安证券实盘分享平台的服务内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提供实盘分享平台的相关事项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向乙方提供完善的实盘分享平台,供乙方展示其在甲方开立的证券账户的交易记录;

2、甲方应对乙方的个人及资产隐私,如身份证信息、电话号码、交易账号、密码、持仓市值、持仓股票数量等敏感信息采取保密措施;

3、甲方有权对乙方在甲方平台的的言论进行监控、管理;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乙方同意并授权甲方通过实盘分享平台将乙方的证券交易详情及持仓情况公开展示给平台其他不特定客户;

2、乙方承诺不会通过平台操纵市场、通过实盘分享获取不当利益、散步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若违反本条款约定,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并将乙方的违法违规行为报送监管机关或其他行政机关;

3、乙方在协议期间内有权提前终止协议,并取消实盘分享;

第二条 服务内容及方式

甲方通过实盘分享平台服务将乙方在甲方开立的证券账户中进行的交易及持仓,在经过乙方授权且不泄露乙方的个人、资产隐私的情况下,将交易股票名称、交易时间、持仓比例等展示给平台客户,并允许客户订阅乙方持仓信息发生变化时的实时通知。

(一)乙方在平台中可以自愿选择实名或非实名展示个人信息,持仓及交易个股均以持仓比例展示,不展示市值及资产详情。

(二)平台支持乙方同平台客户进行交流沟通,促成对股民的投资者教育。

第三条 协议生效、期限及续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在本协议到期前一个月,如若甲乙任何一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终止协议,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1年。

第四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协议签署后,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应本着自愿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签章)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